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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和残忍的医疗费用遗体抵债---泪!愤怒!悲哀!
2008-02-21 16:23:22.0
医疗市场化的改革把众多贫困家庭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
医院出辣招,追讨医疗费,遗体抵债, 北京一医院辣招追讨医疗费,竟然要求家属遗体来还债!
贫贱夫妻百事哀!中国北京外来民工郭玉良的妻子,产后大量出血,在医院抢救47天后终不治,留给郭一对年幼儿女,还有欠下医院的53万元医疗费。
医院见郭无能力偿还欠款,竟要求他分期付款或把妻子的遗体捐给医院用作解剖研究来抵债。郭无法承受一辈子的良心责备,加以拒绝,半年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医院太平间外,守望亡妻的遗体。
在北京做技工的郭玉良,月薪仅一、两千元。去年6月,其妻张桂梅在一家收费较便宜的医院剖腹,诞下3.3公斤的男婴后,下体不停出血,随即被转送到北医三院的深切治疗室(ICU)急救。
郭前后从亲友借来4万多元作医疗费,但半个月后,医院再通知他尽快筹钱,因为其妻治疗费已逾20万元。当时,张已有些好转,在获知住ICU要花很多钱后,坚持要住回普通病房。郭忆述说:‘她以前问我花了多少钱看病,我都骗她说是一万多,就怕她舍不得钱不肯看病。’
张桂梅的情况随后急遽恶化,接受手术后更出现循环及呼吸系统衰竭,于去年7月27日过世。
最新消息:郭玉良愿签“还款协议” 计划每年还5000元
53万巨债 祖孙三代要还106年
去年7月,我省正阳县在京农民工郭玉良的妻子张桂梅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53万元医疗费。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郭玉良说那样做他会良心不安。
昨日下午,他做出抉择:以祖孙三代为代价,愿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因牵涉到难找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春节前想带妻子骨灰回家过年的希望又将成为泡影。
【遗憾】
没照全家福 妻子就走了
郭玉良现年29岁,是驻马店市正阳县陡沟乡张湾村人,初中一年级上了半学期就辍学了,那年他16岁。退学后他到广州、深圳、天津打工,2000年4月又转战北京。随后,他在一公司负责空调安装。
同年底郭玉良在老家结婚。因为家境贫寒,父母借债2万元,给他建了3间砖瓦房。结婚后,父母年迈,债务压在郭玉良身上。为还债,郭玉良夫妻二人分别到广州、北京打工,第二年,他们才把欠债还完。2002年,女儿降生,妻子才算又重新回归家务。
2006年夏,郭玉良和妻子在北京市清河马房村租了间七八平方米的小屋,房租每月210元。夏天是装空调的旺季,装一个空调20元,最多一个月挣到2000元,冬天收入却很少。
“2006年7月,我母亲因甲状腺肿瘤来北京看病。当时,我妻子就建议说,让家人照一张合影,她的理由是,自从有孩子后,一家人从没照过一张合影,这下妈妈来了,也是一个机会,可我没舍得花这个钱,当年母亲病故。去年,妻子又这样走了,全家福成了我一生中最大的缺憾……”郭玉良眼含泪水说,他对不起母亲,更对不起妻子,到这个份上,还让妻子躺在太平间不能太平……
入冬,生意清淡了,但生活却窘迫了。公司考虑到他的难处,给他免费提供了一间约7平方米的房子,只要求他平时打扫打扫院子卫生。有时,公司还给他一些补贴。
7平方米的小屋,后墙边放一高低床,用一块旧白色布幔隔开。外面放一个煤气灶,案板下面有3棵白菜、2根大葱和一个吃了一半的白萝卜……
“自从他妻子去世后,郭玉良一日三餐很少见。我们见他可怜,做些好吃的让他来吃,他还不好意思。”郭玉良的老乡代建新说,他就一根筋,不愿欠别人人情。
【协议】
愿意祖孙三代还医疗巨债
昨日下午,北京气温-10°C到-1°C,晴。郭玉良身穿白色棉袄,胸前露出棉絮,姐姐郭玉娟陪同他乘坐公交车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不能这样了,眼看着尸体在医院躺了几个月了。快过年了,我咋向她娘家人交代!医院只要同意还妻子尸体,我就签订还款协议。”路上,郭玉良与姐姐争执着。
“你算过没?53万元,你多长时间能还完?况且谁为你这份协议作担保?”郭玉娟也支持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她不同意弟弟的想法:自己这辈子还不完,让儿子接着还,儿子还不完就让孙子接着还。
“弟弟,别傻了,我不同意让孩子从出生就背负这么沉重的还款压力。”郭玉娟没能动摇弟弟,他坚持:欠债还钱、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让子孙替他还债果真天经地义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阻力】
谁能为农民工作担保
到医院后,姐姐坐在“家属等待区”,拿出一张白纸,放在腿上拟“还款协议”。她还是扭不过那一根筋的弟弟,按照郭玉良的要求把还款协议写好了。
其还款计划书上写道:经再三考虑,我决定签还款计划书,我每年5~7月份工资为2000元左右,8~9月份为1000多元,3~4月为600元~900元,大孩子上学每月需300元,小孩子每月吃奶粉需630元,我年迈的父亲一年需要1500元生活费,这样算下来,我每年最多能保证还医院5000元。计划还款时间为106年,子孙三代还完……
随后,两人到北三医院医务处找负责此事的周利平,该医务处一姓王的女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工作人员说周利平去法院办事了,如果写好还款协议,先放这吧,等周回来再转交给他。
“不是你们写好协议书就能让你们把尸体拉走,你们必须找到担保人,确保协议能在法律监督下执行下去……”该工作人员说。
“谁能给我作担保?”无疑,这成为郭玉良在春节前实现愿望的最大阻力。
【医院】
因53万元陷入舆论漩涡
昨日下午,该院党办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姚永玲女士介绍,郭玉良妻子的遭遇医院也很同情,但作为医院,治疗费是医院生存、发展的根本,如果再有一个“张桂梅”出现,他们该怎么办?
她认为,在这节骨眼上,医院不想媒体介入,更不想卷入社会舆论的漩涡:“放弃追讨医疗费,医院损失怎么办?不让家属拉尸体,也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目前,媒体介入后,医院处于两难境地。”
姚永玲解释,“周利平所说的把张桂梅的遗体捐出来,用作医学研究,就不用还这笔钱”,这只是一个建议,也没经医院领导研究,并不代表医院的观点。
昨日下午,央视、京华时报等媒体也对此事跟进。姚永玲认为,不管媒体从哪个角度做,目前,对医院都是一个伤害,她要及时向院领导反映,及时妥善解决此事。
昨日下午5时,郭玉良没等到周利平,他和姐姐打算明天还要到医院,因为他不想让妻子这样过年。
【争议】
把遗体当质押物不人道
“遗体捐出可抵账”这一事件,一时成为国内媒体议论焦点,两天来,来自新浪、搜狐、QQ等网站网友的评论上万条。
网友马涤明认为,北医三院在死者生前抢救过程中的人道精神是无可挑剔的,50多万元不到账仍未放弃施救,无论家属、社会,都必须肯定医院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扣押遗体、提出无理条件的理由。
医院追讨债务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把死者遗体作为“质押物”,太不人道。
中国政法大学法研院学者腾招鹏认为,郭玉良就是这笔医疗费的债务人,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其家属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医院这种做法不恰当。
【思考】
社会保障机制亟待完善
有网友一针见血指出:穷人看不起病这个社会问题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一是要加速医保体系的覆盖,二是要医院减少利润空间以降低医疗费用。再有,医保机制目前还不能解决所有的看病难问题,而且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以及发挥足够的效力,将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诸如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在一个脆弱的社会个体身上缺位的时候,其抗风险能力和生存能力势必极其脆弱。
医患困境的症结所在,恰恰在于基本医保制度的缺失。如果面对特殊重大疾患,公民可以有公共救助基金来为生命权益兜底,那么,医院既不会担心救人而打烊,患者也不会担心生病而破产。
“53万巨债,俺愿还106年”
去年7月的一天,在京务工的河南农民郭玉良的妻子张桂梅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53万元医疗费。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昨日下午,他做出抉择:以祖孙三代为代价,愿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因牵涉到难找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春节前想带妻子骨灰回家过年的希望又将成为泡影。
家属:愿意子孙三代还53万巨债
“你算过没?53万元,你多长时间能还完?况且谁为你这份协议作担保?”昨日下午,郭玉良和姐姐郭玉娟一起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郭玉娟不同意弟弟的想法:自己这辈子还不完,让儿子接着还,儿子换不完就让孙子接着还。
其还款计划书上写到:经再三考虑,我决定签还款计划书,我每年5-7月份工资为2000元左右,8-9月份为1000多元,3-4月为600-900 元,大孩子上学每月需300元,小孩子每月吃奶粉需630元,我年迈的父亲一年需要1500元生活费,这样算下来,我每年最多能保证还医院5000元。计划还款时间为106年,子孙三代还完……
“不是你们写好协议书就能让你们把尸体拉走,你们必须找到担保人,确保协议能在法律监督下执行下去……”谁知,该医院的工作人员竟这样告诉他们。
思考:社会保障机制缺位
“遗体捐出可抵账”这一事件,一时成为国内媒体议论焦点,两天来各大网站的网友评论多达上万条。中国政法大学法研院学者腾招鹏认为,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其家属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医院这种做法不恰当的。
有网友一针见血指出:医患困境的症结所在,恰恰在于基本医保制度的缺失。如果面对特殊重大疾患,公民可以有公共救助基金来为生命权益兜底,那么,医院既不会担心救人而打烊,患者也不会担心生病而破产。(河南商报)
家属递交申请希望能“百年还债”
53万欠款致医患两难”追踪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农妇张桂梅因病重抢救无效死于医院,共欠下医院53万医疗费,其家属因难以结清账目而无法领回遗体(本报23日报道)。昨天,张桂梅的家属向北医三院递交了一份分期还款意愿书。张桂梅的丈夫郭玉良称,他愿意用子孙三代来偿还这笔债务,总共用106年还清。医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向上级领导反映后予以回复。
昨天下午,郭玉良和二姐郭玉娟来到北医三院。在候诊大厅里,郭玉娟执笔,代弟弟写下一份分期还款的申请书。对于多长时间还清债务,姐弟俩一度发生争执。“弟弟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他一辈子也还不了,但是实在不忍心让孩子也背上这么重的债。”郭玉娟说。
最终,郭玉良劝服了姐姐。他算了一笔账,以他目前做空调装运工的收入,夏天旺季每月能收入2000元,冬天淡季每月能收入600元至900元,除去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以及补贴家用的费用,他每年能还医院5000元,总计用106年还清。“我死了,我儿子孙子来还,用子孙三代来还清。”郭玉良说。
昨天,他们将这份材料交至医务处。医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上交领导后再行通知。同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分期付款需要找到担保人。
“欠三五万的,找人担保可能还行,这么多钱,谁能够担保得起啊,谁愿意担保?”郭玉良说,他向老家亲属求助,但亲戚们也无能为力。目前,请谁当担保人成了他的心病。他更难过的是,这笔债务给他的子女带来沉重负担,“我还没有给他幸福,却要他一出生就背上沉重的包袱”。
马涤明:遗体抵债背后的社会问题
去年7月的一天,郭玉良的妻子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了53万元医疗费。这个河南来京打工者无力偿还这笔费用。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京华时报1月23日)
说良心话,北医三院在死者生前抢救过程中的人道精神是无可挑剔的,五十几万费用不到账仍未放弃施救,在当今这个年代没有几家医院能做得到。无论家属、无论社会,都必须肯定医院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但是,不管医院曾经做过什么、付出了多少,都不能成为扣押遗体、提出无理条件的理由。而且,医院先仁后“不义”的做法,使本来的善举和美好形象大打折扣。
医院追讨债务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把死者遗体作为“质押物”,大不人道;开出“遗体兑结债务”的条件也很不人性。中国有句老话叫“入土为安”,人死后要尽早安息。中国传统的道德习俗中,对死者遗体也是常怀敬畏之心。就连敌对双方在激烈的厮杀之后,都要允许对方来收殓掩埋阵亡者尸体。以救死扶伤为业的医院扣押死者遗体并欲以逼债的手段获取遗体,有悖于职业道德和伦理道德。
郭玉良的妻子死了,郭玉良就是这笔医疗费的债务人,医院可以通过包括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郭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
扣押活人讨债属于绑架,扣押死人讨债也不合法,而且将招致社会舆论的谴责。不管目前能否找到解决债务的方式,医院都应该将遗体交给家属安葬,将人道主义进行到底。
穷人看不起病这个社会问题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医疗费用之高是常人难以承受的:住院34天耗费53万,加上家属已交的4万多,平均每天1万6千多元,除非患者家里有印钞机,否则如何能供得上如此开销?现实中的情况是,医院行业的利润空间非常之大,不但药品和材料价格昂贵,住院、检查、诊断以及各类服务性的收费也高得吓人。医院、医生、药商器材商等等,无不在患者身上赚取大把大把的钞票。医院气派的大楼,医生和商人们富裕起来的腰包,不知让多少患者掏空了家底,乃至卖房卖地、四处借债。这不,一无所有的郭玉良就到了只能出卖亡妻遗体才能偿还医债的悲惨境地。
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一个是要加速医保体系的覆盖,一个是要医院和商人们减少利润空间以降低医疗费用。再有,医保机制目前还不能解决所有的看病难问题,而且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以及发挥足够的效力,将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怎样解决类似郭玉良与北医三院面临的窘况,也是执政者需要认真考虑的民生课题。比如,除了医保机制,对于危急的特殊的情况,应该建立特殊的应对机制,如政府专项基金等。
“捐遗体免欠账遭拒”背后的真问题
今日社评
据《京华时报》报道,去年7月的一天,郭玉良的妻子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了53万元医疗费。这个河南来京打工者无力偿还这笔费用。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郭玉良觉得,如果那样做,他无法承担一辈子的良心债。半年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医院太平间外守望冷冻的亡妻。
这是个令人动容的悲情故事。医院尽到了救死扶伤的责任,明知病人已经没钱仍然主动救治,病人身故之后,也没有过分催讨医疗费,“捐赠遗体”也只是建议而非强逼,整个过程中态度比较温和。而郭玉良也没有错,虽然一定有人劝他死者已然长眠,活人还要继续前行,为了从巨额债务中解脱出来,把遗体捐出去也是一个可以理解的选择,然而他的良心不允许他这样做。这种看上去有点执拗的做法,显示了对死去妻子的尊重和情意。那么问题出在哪了?问题是在病人去世后暴露的,但实际上早在病人花光钱而仍需抢救的那一刻就已埋下了。病人不在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内的任何医保制度的覆盖之内,国家也没有为急救穷人而设置的专项资金,医院当时决定继续治疗,应该已经预见到今天的情形。
前一段,深圳山厦医院曾经一纸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第一时间救治了一位“讨薪不成反自焚”的云南打工青年,云南省政府公开承诺“钱不是问题”,可事情过后,这个承诺却不能兑现。后来,云南省红十字会出面承担了81万元的医疗费,医院就此撤诉。这件事情同样暴露了“见死要救”缺乏制度保障的尴尬。云南省政府在危急时刻出于道义而称“钱不是问题”,后来却发现虽然手里掌管着巨万资金,但怎么支这笔钱都名不正言不顺。红十字会出面肯定是出于有关方面的授意,事情因此而得以解决。可细细想来,红十字会是个有着明确章程的慈善组织,为省政府充当“救火队员”并非其职责所在,指望它把所有贫穷而病危者的医疗费承担起来就更不现实。
卫生部曾经反复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可是后续的资金保障跟不上,把医院和病人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之中。从医院的角度说,如果按卫生部的要求去做,则要承担起不断增加的债务;如果不执行此项规定,则是对抗政策,要承担被舆论谴责甚至被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风险。可以说是进退两难。从病人的角度说,有些病人生命垂危,由于没钱只好在家等死,而不去医院救治;有些病人去了,但医院如果拿不到足够的押金,就可能以医疗技术层面的理由将其婉拒出门,或者不进行百分之百尽力的抢救。病人和家属由于对“不许见死不救”政策的陌生,由于对医疗技术的外行,也就束手无策了。这两种情况使很多本来病不致死的人失去了生命。
山厦医院做了好事,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得到了补偿。北医三院尽了责任,至今面对着一个难解的死结。更多的医院每天面临着左右为难的选择,更多的病人在前往医院的途中不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运气。归根结底,这是由于贫穷病人的急救还缺乏托底保障制度。要解决这个问题,从长远来说要依靠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从短期来说,不妨从每年都大幅增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建立“救死扶伤基金”,用以帮助那些最困难、最无助的危重病人。这个问题不解决,类似“捐遗体免欠账遭拒”的酸楚故事,将会以不同的面目反复上演。
医院出辣招,追讨医疗费,遗体抵债, 北京一医院辣招追讨医疗费,竟然要求家属遗体来还债!
贫贱夫妻百事哀!中国北京外来民工郭玉良的妻子,产后大量出血,在医院抢救47天后终不治,留给郭一对年幼儿女,还有欠下医院的53万元医疗费。
医院见郭无能力偿还欠款,竟要求他分期付款或把妻子的遗体捐给医院用作解剖研究来抵债。郭无法承受一辈子的良心责备,加以拒绝,半年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医院太平间外,守望亡妻的遗体。
在北京做技工的郭玉良,月薪仅一、两千元。去年6月,其妻张桂梅在一家收费较便宜的医院剖腹,诞下3.3公斤的男婴后,下体不停出血,随即被转送到北医三院的深切治疗室(ICU)急救。
郭前后从亲友借来4万多元作医疗费,但半个月后,医院再通知他尽快筹钱,因为其妻治疗费已逾20万元。当时,张已有些好转,在获知住ICU要花很多钱后,坚持要住回普通病房。郭忆述说:‘她以前问我花了多少钱看病,我都骗她说是一万多,就怕她舍不得钱不肯看病。’
张桂梅的情况随后急遽恶化,接受手术后更出现循环及呼吸系统衰竭,于去年7月27日过世。
最新消息:郭玉良愿签“还款协议” 计划每年还5000元
53万巨债 祖孙三代要还106年
去年7月,我省正阳县在京农民工郭玉良的妻子张桂梅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53万元医疗费。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郭玉良说那样做他会良心不安。
昨日下午,他做出抉择:以祖孙三代为代价,愿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因牵涉到难找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春节前想带妻子骨灰回家过年的希望又将成为泡影。
【遗憾】
没照全家福 妻子就走了
郭玉良现年29岁,是驻马店市正阳县陡沟乡张湾村人,初中一年级上了半学期就辍学了,那年他16岁。退学后他到广州、深圳、天津打工,2000年4月又转战北京。随后,他在一公司负责空调安装。
同年底郭玉良在老家结婚。因为家境贫寒,父母借债2万元,给他建了3间砖瓦房。结婚后,父母年迈,债务压在郭玉良身上。为还债,郭玉良夫妻二人分别到广州、北京打工,第二年,他们才把欠债还完。2002年,女儿降生,妻子才算又重新回归家务。
2006年夏,郭玉良和妻子在北京市清河马房村租了间七八平方米的小屋,房租每月210元。夏天是装空调的旺季,装一个空调20元,最多一个月挣到2000元,冬天收入却很少。
“2006年7月,我母亲因甲状腺肿瘤来北京看病。当时,我妻子就建议说,让家人照一张合影,她的理由是,自从有孩子后,一家人从没照过一张合影,这下妈妈来了,也是一个机会,可我没舍得花这个钱,当年母亲病故。去年,妻子又这样走了,全家福成了我一生中最大的缺憾……”郭玉良眼含泪水说,他对不起母亲,更对不起妻子,到这个份上,还让妻子躺在太平间不能太平……
入冬,生意清淡了,但生活却窘迫了。公司考虑到他的难处,给他免费提供了一间约7平方米的房子,只要求他平时打扫打扫院子卫生。有时,公司还给他一些补贴。
7平方米的小屋,后墙边放一高低床,用一块旧白色布幔隔开。外面放一个煤气灶,案板下面有3棵白菜、2根大葱和一个吃了一半的白萝卜……
“自从他妻子去世后,郭玉良一日三餐很少见。我们见他可怜,做些好吃的让他来吃,他还不好意思。”郭玉良的老乡代建新说,他就一根筋,不愿欠别人人情。
【协议】
愿意祖孙三代还医疗巨债
昨日下午,北京气温-10°C到-1°C,晴。郭玉良身穿白色棉袄,胸前露出棉絮,姐姐郭玉娟陪同他乘坐公交车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不能这样了,眼看着尸体在医院躺了几个月了。快过年了,我咋向她娘家人交代!医院只要同意还妻子尸体,我就签订还款协议。”路上,郭玉良与姐姐争执着。
“你算过没?53万元,你多长时间能还完?况且谁为你这份协议作担保?”郭玉娟也支持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她不同意弟弟的想法:自己这辈子还不完,让儿子接着还,儿子还不完就让孙子接着还。
“弟弟,别傻了,我不同意让孩子从出生就背负这么沉重的还款压力。”郭玉娟没能动摇弟弟,他坚持:欠债还钱、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让子孙替他还债果真天经地义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阻力】
谁能为农民工作担保
到医院后,姐姐坐在“家属等待区”,拿出一张白纸,放在腿上拟“还款协议”。她还是扭不过那一根筋的弟弟,按照郭玉良的要求把还款协议写好了。
其还款计划书上写道:经再三考虑,我决定签还款计划书,我每年5~7月份工资为2000元左右,8~9月份为1000多元,3~4月为600元~900元,大孩子上学每月需300元,小孩子每月吃奶粉需630元,我年迈的父亲一年需要1500元生活费,这样算下来,我每年最多能保证还医院5000元。计划还款时间为106年,子孙三代还完……
随后,两人到北三医院医务处找负责此事的周利平,该医务处一姓王的女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工作人员说周利平去法院办事了,如果写好还款协议,先放这吧,等周回来再转交给他。
“不是你们写好协议书就能让你们把尸体拉走,你们必须找到担保人,确保协议能在法律监督下执行下去……”该工作人员说。
“谁能给我作担保?”无疑,这成为郭玉良在春节前实现愿望的最大阻力。
【医院】
因53万元陷入舆论漩涡
昨日下午,该院党办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姚永玲女士介绍,郭玉良妻子的遭遇医院也很同情,但作为医院,治疗费是医院生存、发展的根本,如果再有一个“张桂梅”出现,他们该怎么办?
她认为,在这节骨眼上,医院不想媒体介入,更不想卷入社会舆论的漩涡:“放弃追讨医疗费,医院损失怎么办?不让家属拉尸体,也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目前,媒体介入后,医院处于两难境地。”
姚永玲解释,“周利平所说的把张桂梅的遗体捐出来,用作医学研究,就不用还这笔钱”,这只是一个建议,也没经医院领导研究,并不代表医院的观点。
昨日下午,央视、京华时报等媒体也对此事跟进。姚永玲认为,不管媒体从哪个角度做,目前,对医院都是一个伤害,她要及时向院领导反映,及时妥善解决此事。
昨日下午5时,郭玉良没等到周利平,他和姐姐打算明天还要到医院,因为他不想让妻子这样过年。
【争议】
把遗体当质押物不人道
“遗体捐出可抵账”这一事件,一时成为国内媒体议论焦点,两天来,来自新浪、搜狐、QQ等网站网友的评论上万条。
网友马涤明认为,北医三院在死者生前抢救过程中的人道精神是无可挑剔的,50多万元不到账仍未放弃施救,无论家属、社会,都必须肯定医院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扣押遗体、提出无理条件的理由。
医院追讨债务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把死者遗体作为“质押物”,太不人道。
中国政法大学法研院学者腾招鹏认为,郭玉良就是这笔医疗费的债务人,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其家属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医院这种做法不恰当。
【思考】
社会保障机制亟待完善
有网友一针见血指出:穷人看不起病这个社会问题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一是要加速医保体系的覆盖,二是要医院减少利润空间以降低医疗费用。再有,医保机制目前还不能解决所有的看病难问题,而且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以及发挥足够的效力,将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诸如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在一个脆弱的社会个体身上缺位的时候,其抗风险能力和生存能力势必极其脆弱。
医患困境的症结所在,恰恰在于基本医保制度的缺失。如果面对特殊重大疾患,公民可以有公共救助基金来为生命权益兜底,那么,医院既不会担心救人而打烊,患者也不会担心生病而破产。
“53万巨债,俺愿还106年”
去年7月的一天,在京务工的河南农民郭玉良的妻子张桂梅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53万元医疗费。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昨日下午,他做出抉择:以祖孙三代为代价,愿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但因牵涉到难找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春节前想带妻子骨灰回家过年的希望又将成为泡影。
家属:愿意子孙三代还53万巨债
“你算过没?53万元,你多长时间能还完?况且谁为你这份协议作担保?”昨日下午,郭玉良和姐姐郭玉娟一起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郭玉娟不同意弟弟的想法:自己这辈子还不完,让儿子接着还,儿子换不完就让孙子接着还。
其还款计划书上写到:经再三考虑,我决定签还款计划书,我每年5-7月份工资为2000元左右,8-9月份为1000多元,3-4月为600-900 元,大孩子上学每月需300元,小孩子每月吃奶粉需630元,我年迈的父亲一年需要1500元生活费,这样算下来,我每年最多能保证还医院5000元。计划还款时间为106年,子孙三代还完……
“不是你们写好协议书就能让你们把尸体拉走,你们必须找到担保人,确保协议能在法律监督下执行下去……”谁知,该医院的工作人员竟这样告诉他们。
思考:社会保障机制缺位
“遗体捐出可抵账”这一事件,一时成为国内媒体议论焦点,两天来各大网站的网友评论多达上万条。中国政法大学法研院学者腾招鹏认为,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其家属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医院这种做法不恰当的。
有网友一针见血指出:医患困境的症结所在,恰恰在于基本医保制度的缺失。如果面对特殊重大疾患,公民可以有公共救助基金来为生命权益兜底,那么,医院既不会担心救人而打烊,患者也不会担心生病而破产。(河南商报)
家属递交申请希望能“百年还债”
53万欠款致医患两难”追踪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农妇张桂梅因病重抢救无效死于医院,共欠下医院53万医疗费,其家属因难以结清账目而无法领回遗体(本报23日报道)。昨天,张桂梅的家属向北医三院递交了一份分期还款意愿书。张桂梅的丈夫郭玉良称,他愿意用子孙三代来偿还这笔债务,总共用106年还清。医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向上级领导反映后予以回复。
昨天下午,郭玉良和二姐郭玉娟来到北医三院。在候诊大厅里,郭玉娟执笔,代弟弟写下一份分期还款的申请书。对于多长时间还清债务,姐弟俩一度发生争执。“弟弟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他一辈子也还不了,但是实在不忍心让孩子也背上这么重的债。”郭玉娟说。
最终,郭玉良劝服了姐姐。他算了一笔账,以他目前做空调装运工的收入,夏天旺季每月能收入2000元,冬天淡季每月能收入600元至900元,除去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以及补贴家用的费用,他每年能还医院5000元,总计用106年还清。“我死了,我儿子孙子来还,用子孙三代来还清。”郭玉良说。
昨天,他们将这份材料交至医务处。医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上交领导后再行通知。同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分期付款需要找到担保人。
“欠三五万的,找人担保可能还行,这么多钱,谁能够担保得起啊,谁愿意担保?”郭玉良说,他向老家亲属求助,但亲戚们也无能为力。目前,请谁当担保人成了他的心病。他更难过的是,这笔债务给他的子女带来沉重负担,“我还没有给他幸福,却要他一出生就背上沉重的包袱”。
马涤明:遗体抵债背后的社会问题
去年7月的一天,郭玉良的妻子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了53万元医疗费。这个河南来京打工者无力偿还这笔费用。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京华时报1月23日)
说良心话,北医三院在死者生前抢救过程中的人道精神是无可挑剔的,五十几万费用不到账仍未放弃施救,在当今这个年代没有几家医院能做得到。无论家属、无论社会,都必须肯定医院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但是,不管医院曾经做过什么、付出了多少,都不能成为扣押遗体、提出无理条件的理由。而且,医院先仁后“不义”的做法,使本来的善举和美好形象大打折扣。
医院追讨债务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把死者遗体作为“质押物”,大不人道;开出“遗体兑结债务”的条件也很不人性。中国有句老话叫“入土为安”,人死后要尽早安息。中国传统的道德习俗中,对死者遗体也是常怀敬畏之心。就连敌对双方在激烈的厮杀之后,都要允许对方来收殓掩埋阵亡者尸体。以救死扶伤为业的医院扣押死者遗体并欲以逼债的手段获取遗体,有悖于职业道德和伦理道德。
郭玉良的妻子死了,郭玉良就是这笔医疗费的债务人,医院可以通过包括法律诉讼等正常途径向郭追讨债务。有无偿还能力与遗体权利是两回事,至少死去的人是无辜的。
扣押活人讨债属于绑架,扣押死人讨债也不合法,而且将招致社会舆论的谴责。不管目前能否找到解决债务的方式,医院都应该将遗体交给家属安葬,将人道主义进行到底。
穷人看不起病这个社会问题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医疗费用之高是常人难以承受的:住院34天耗费53万,加上家属已交的4万多,平均每天1万6千多元,除非患者家里有印钞机,否则如何能供得上如此开销?现实中的情况是,医院行业的利润空间非常之大,不但药品和材料价格昂贵,住院、检查、诊断以及各类服务性的收费也高得吓人。医院、医生、药商器材商等等,无不在患者身上赚取大把大把的钞票。医院气派的大楼,医生和商人们富裕起来的腰包,不知让多少患者掏空了家底,乃至卖房卖地、四处借债。这不,一无所有的郭玉良就到了只能出卖亡妻遗体才能偿还医债的悲惨境地。
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一个是要加速医保体系的覆盖,一个是要医院和商人们减少利润空间以降低医疗费用。再有,医保机制目前还不能解决所有的看病难问题,而且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以及发挥足够的效力,将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怎样解决类似郭玉良与北医三院面临的窘况,也是执政者需要认真考虑的民生课题。比如,除了医保机制,对于危急的特殊的情况,应该建立特殊的应对机制,如政府专项基金等。
“捐遗体免欠账遭拒”背后的真问题
今日社评
据《京华时报》报道,去年7月的一天,郭玉良的妻子因产后大出血死在北医三院,并欠下了53万元医疗费。这个河南来京打工者无力偿还这笔费用。不偿还费用,医院就不同意他带走妻子的遗体。医院建议他将妻子的遗体捐出用作医学解剖,这笔医疗费就可一笔勾销。郭玉良觉得,如果那样做,他无法承担一辈子的良心债。半年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医院太平间外守望冷冻的亡妻。
这是个令人动容的悲情故事。医院尽到了救死扶伤的责任,明知病人已经没钱仍然主动救治,病人身故之后,也没有过分催讨医疗费,“捐赠遗体”也只是建议而非强逼,整个过程中态度比较温和。而郭玉良也没有错,虽然一定有人劝他死者已然长眠,活人还要继续前行,为了从巨额债务中解脱出来,把遗体捐出去也是一个可以理解的选择,然而他的良心不允许他这样做。这种看上去有点执拗的做法,显示了对死去妻子的尊重和情意。那么问题出在哪了?问题是在病人去世后暴露的,但实际上早在病人花光钱而仍需抢救的那一刻就已埋下了。病人不在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内的任何医保制度的覆盖之内,国家也没有为急救穷人而设置的专项资金,医院当时决定继续治疗,应该已经预见到今天的情形。
前一段,深圳山厦医院曾经一纸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第一时间救治了一位“讨薪不成反自焚”的云南打工青年,云南省政府公开承诺“钱不是问题”,可事情过后,这个承诺却不能兑现。后来,云南省红十字会出面承担了81万元的医疗费,医院就此撤诉。这件事情同样暴露了“见死要救”缺乏制度保障的尴尬。云南省政府在危急时刻出于道义而称“钱不是问题”,后来却发现虽然手里掌管着巨万资金,但怎么支这笔钱都名不正言不顺。红十字会出面肯定是出于有关方面的授意,事情因此而得以解决。可细细想来,红十字会是个有着明确章程的慈善组织,为省政府充当“救火队员”并非其职责所在,指望它把所有贫穷而病危者的医疗费承担起来就更不现实。
卫生部曾经反复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可是后续的资金保障跟不上,把医院和病人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之中。从医院的角度说,如果按卫生部的要求去做,则要承担起不断增加的债务;如果不执行此项规定,则是对抗政策,要承担被舆论谴责甚至被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风险。可以说是进退两难。从病人的角度说,有些病人生命垂危,由于没钱只好在家等死,而不去医院救治;有些病人去了,但医院如果拿不到足够的押金,就可能以医疗技术层面的理由将其婉拒出门,或者不进行百分之百尽力的抢救。病人和家属由于对“不许见死不救”政策的陌生,由于对医疗技术的外行,也就束手无策了。这两种情况使很多本来病不致死的人失去了生命。
山厦医院做了好事,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得到了补偿。北医三院尽了责任,至今面对着一个难解的死结。更多的医院每天面临着左右为难的选择,更多的病人在前往医院的途中不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运气。归根结底,这是由于贫穷病人的急救还缺乏托底保障制度。要解决这个问题,从长远来说要依靠医保体系的全覆盖;从短期来说,不妨从每年都大幅增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建立“救死扶伤基金”,用以帮助那些最困难、最无助的危重病人。这个问题不解决,类似“捐遗体免欠账遭拒”的酸楚故事,将会以不同的面目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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